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
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366.49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 9,626.03 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
公积 962.60 万元后,扣除本年支付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 2025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22,978.41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8,257.16万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3,942.18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518,08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7,381,678 股后的股份数量
919,136,40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191.36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订的,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已派发现金红利 4,595.68 万元。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3,787.04 万元,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1.1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13,787.04 18,382.73 18,382.73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0 7,999.37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366.49 16,891.97 7,653.59
的净利润(万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26,228.79
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万 23,942.18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万 50,552.5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万 7,999.3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4,637.35
均净利润(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8,551.88
销总额(万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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