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3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6人,代表股份936,355,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93%。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2人,代表股份936,324,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7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724人,代表股份176,575,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0人,代表股份176,544,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4%。
(4)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252,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22%;反对 1,014,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 8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53%;反对 1,014,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7%;弃权 8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提案 2.00《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261,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1%;反对 1,005,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弃权 8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81,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2%;反对 1,005,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7%;弃权 8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
提案 3.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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