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按照“适应市场环境,体现人才价值,发挥激励杠杆,推动企业发展”的原则,以战略目标为导向,激励性薪酬分配制度为核心,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实现公司高管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风险与回报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1、以战略为导向,高管薪酬管理体系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体现公司价值取向和企业文化;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体现薪酬向业务类高管倾斜。
2、以企业经营业绩、个人绩效为导向,对公司的经营目标通过组织绩效和关键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位。通过对高管绩效的考核,确定薪酬发放的比例,实现绩效责任与收益对等,强化激励力度。
3、高管实行年薪制,实现根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风险、所创造的生产经营管理业绩及个人任职能力确定其年度工资收入水平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及年度薪酬计算工作。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设计
第八条 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效益年薪、福利补贴及中长期激励组成, 其中绩效及效益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及效益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如下:
(一) 基本年薪: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效益目标、经营难度、行业水平、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确定的薪酬部分;基本年薪可参考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薪级薪档办法确定。
(二) 绩效年薪:主要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公司与其签订的组织绩
理办法)执行。
(三) 效益年薪:主要依据公司及各业务板块年终经营成果、效益指标完成
计算确定的薪酬,既体现公司经营成果好坏与高管团队整体收益高低挂钩,又体现各业务规模成长、盈利目标实现情况与各高管个人收益直接挂钩。效益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 福利补贴:包括出差补贴、交通补贴、餐补、住房补贴、高温补贴、
节日福利、生日福利等,按公司统一标准发放。
(五) 中长期激励: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
多层次、多元化的要求,设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
涉及前述情形的非独立董事,除股东会另有决定外,原则上公司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其管理岗位薪酬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非独立董事岗位发放董事任职津贴。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任职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并在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