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建先生、独立董事刘昕先生、董事樊军先生组成,其中蔡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暨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2025 年 04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月 24 日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08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月 26 日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025 年 10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7 日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在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评估其工作效能、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科学的意见及建议。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以及在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计划、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重点审计领域等提出要求。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审工作情况,认为公司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四)监督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监督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控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内控运行机制。审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六)审核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审核,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审计委员会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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