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的评价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
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
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
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九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
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内审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
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
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询私舞弊、泄露秘
密、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执业能力:
(一) 熟悉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现代企业
制度;
(二) 具备审计专业方面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应用内部
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
(三) 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
计、财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四)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知识;
(五)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
文字表达及微机操作能力;
(六) 具有足够的有关防止舞弊的知识,并能够识别出可能已
经发生的舞弊行为。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水
平和专业能力,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审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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