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6
股票代码:002562 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我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下简称“分派方案”) 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5 年末的公司总股本 1,142,821,91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4,282,191.7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本次分派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分派方案自披露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2,821,91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55 等 钱志达
2 00*****921 等 钱志明
3 00*****504 等 李健平
4 01*****220 等 周中平
5 01*****892 等 唐月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 日),如因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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