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蔡丽玲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蔡丽玲,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浙江理工大学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
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访问学者。长期致力于服装企业运营与创新管理,服装行业电子商务与智能制造等方面的教学及学术研究。参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研究,主持浙江省自然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及杭州市哲学规划课题等多项纵向科学研究项目,负责多项企业委托项目的研究和管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日常履职时,运用自身的服装行业、教研专业知识背景,重点关注公司的管理、战略、生产运营、以及财务、内控等方面,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推动董事会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在任期间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
部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间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
席。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任期间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全部出席;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任期间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在任期间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全部出席。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积极沟通。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上述各方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
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7、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至 2025 年末,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
8、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会议、股东大会外,在日常履职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重点关注公司的管理、战略、生产运营、以及人才配置和激励,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推动董事会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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