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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沃科技: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2,332.68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就与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内蒙三维”或“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内
蒙三维支付货款本息合计约 2,633.24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收到西安仲
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西仲调字(2025)第 1723 号,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1.申请人: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余忠海

2. 被申请人: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低碳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二)本次仲裁的背景情况

2022 年 4 月-5 月期间,被申请人作为业主、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
称“华陆工程”)作为买方与申请人(作为卖方)分别签订了两份订货合同,约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定由华陆工程向申请人采购相关设备,合同金额共计 7,750.00 万元。申请人已按约交付设备,且设备质保金的支付节点已到,但被申请人及华陆工程仅支付申请人货款 5,267.32 万元,仍余货款 2,482.68 万元未支付。上述订货合同中均约定,若内蒙三维不能按时向华陆工程支付款项,导致华陆工程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支付相应款项时,申请人有权直接向被申请人进行索赔或索要款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收到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受理通知书》,详情请
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

(三)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 2,482.68 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约 150.56 万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收到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西仲调字
(2025)第 1723 号,根据《调解书》,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调解:

1.双方确认截至 2025 年 5 月,就上述合同,被申请人欠付申请人货款本金
(含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23,326,8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申请人承诺在 2025年 12 月 30 日前分期足额支付完毕上述货款本金,则申请人放弃对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

2.本案仲裁费 188,776 元(申请人已预交)。双方达成调解按规定退回仲裁费 50%,本案实收仲裁费 94,388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3.如被申请人在履行上述第一条约定时出现任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申请人有权立即就被申请人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含仲裁费)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且还可向被申请人主张剩余
未付本金部分的逾期付款利息(起算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按照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标准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4.双方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三、其他诉讼、仲裁进展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 108 起,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涉案金额共计 1,384.19 万元,均已一审判决或达成调解。此外,公司亦已收到部分中小股东律师函及其他形式的索赔,涉及中小股东 180 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4,327.32 万元。就前述中小股东诉讼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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