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5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82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5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等相关公告。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1.82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18.2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1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5 年 10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2025 年 12 月 2 日、2026 年 1 月 6 日、2026 年 2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2026 年 4 月 2 日、2026 年 5 月 7 日、2026 年 6 月 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485,91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723%,其中最高成
交价为 12.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1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00,489,368.45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中约定“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本次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的下限,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内部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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