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因实施回购股份而发生变动,公司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 28,661,750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即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当前总股本 1,059,988,92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28,661,750 股后的 1,031,327,172 股。
3、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031,327,172 股*0.04 元/股=41,253,086.88 元。据此计算,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1,253,086.88÷1,059,988,922=0.0389184 元/股(根据相关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89184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现有股本 1,059,988,92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后(截至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50,000 股)的股本
1,049,338,9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 41,973,556.88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92.58%;2024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由 10,650,000 股增加至 28,661,750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9,988,92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28,661,750 股后的 1,031,327,1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59,988,922 股,其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共计 28,661,75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28,661,750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9,988,922 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28,661,750 股后的 1,031,327,1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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