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4 16:15:45 股吧网页版
顺灏股份: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辰光”或“标的公司”)增资 74,980,370.16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轨道辰光的股权比例为 28.6800%,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但在签署本次增资协议前,因轨道辰光另一股东北京椿辰星迹科技发展中心(简称“椿辰星迹”)以 20,000,000 元人民币的增资价款认购轨道辰光新增的239,130.43 元注册资本,故根据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记载,本次公司以74,980,370.16 元增资后将持有轨道辰光的股权为 27.8174%。

且因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目前担任椿辰星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还构成与关联方共同增资。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北京椿辰星迹科技发展中心

2、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20 日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北路 9 号院 1 号楼 13 层 101

6、出资额:1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EETDQN2H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发现椿辰星迹存在被强制执行或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椿辰星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 万元。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子公司轨道辰光增资 74,980,370.16 元。因在签署本次增资协议前,标的公司另一股东椿辰星迹以 20,000,000 元人民币的增资价款也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 239,130.43元注册资本,故导致公司认购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27.8174%。

虽椿辰星迹本次同步进行增资,但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增资金额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前次的审议程序有效性,且公司与椿辰星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双方定价依据一致,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轨道辰光的主要业务是通过将算力卫星发射至晨昏轨道,组建太空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其经营范围包括微小卫星生产制造、微小卫星科研试验、
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公司坚定看好轨道辰光未来业务的发展前景,本次各方的增资也有利于推动轨道辰光的业务发展,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投资布局,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二、进展情况

近日,各方就对轨道辰光增资事项正式签署了《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灏股份”)

甲方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