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9 18:03:40 股吧网页版
顺灏股份: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1、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前,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辰光”或“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 2,211,721.82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轨道辰光的股权为 27.8174%。

2、轨道辰光拟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公司关联方北京市椿辰光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椿辰光迹”)拟投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其余非关联投资方意向投资人民币 14,500 万元,以上投资方拟投资合计人民币 17,000万元。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后公司将持有轨道辰光的股权从 27.8174%变化至 23.7756%,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3、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持有椿辰光迹 99%份额,且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椿辰光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构成关联交易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 74,980,370.16 元,该事项亦构成与关联方张哲宇先生控制的企业北京椿辰星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已累计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故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6、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本次后续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出于谨慎性考虑,董事张善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担任本次标的公司轨道辰光的董事长)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椿辰光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6-02-0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甲 1 号院 5 号楼 2 层 2990 室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K7FW674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合伙人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持股比例

2 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发现椿辰光迹存在被强制执行
或失信被执行的情形。椿辰光迹为 2026 年 2 月 5 日新设立的合伙企业,尚未实
际运营,暂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财务数据。

椿辰光迹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联席总裁张哲宇先生,持有椿辰光迹99%份额,且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椿树(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