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88 亿元,同比减少 21.78%;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93.97 万元,同比增长 30%。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
额 26.09 亿元,较期初减少 6.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10 亿元,
较期初减少 4.33%。
报告期,公司按照既定的年度经营规划,坚持“环保低碳新材料+生物大健康”双翼发展的战略布局,持续发挥资源共享、协同运作的良好优势,在保证环保包装新材料业务、印刷业务等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领域、新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目前有董事 6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和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亦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严格依据《主板规范运作》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组织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名称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5/3/3 1、《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9、《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五次会议 2025/4/25 告》
10、《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拟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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