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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18:38:28 股吧网页版
德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为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4年度,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168,462.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10,243.75元(母公司口径,下同),资本公积903,773,944.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651,604.9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453,905.71元;本年度期末实际未分配的利润为42,864,149.46元。

2024年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点火投产后因行业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导致公司亏损。2025年公司拟在埃及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将逐步完成公司总部燃煤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存在较大的资金,且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基于上述原因及计划,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核查,报告期内,除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反担保要求的总额为人民币11.508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外,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有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四、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暨公司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2025年将有部分流动贷款到期需续贷,同时公司根据2025年度项目建设情况、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为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以及防
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共计向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额度,公司为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担保。本次授权生效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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