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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8:38:42 股吧网页版
德力股份: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
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 10 月 15 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
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兵新建合伙”)签署《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新疆兵新建合伙拟参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同时,以本次发行成功为前提,施卫东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简称“弃权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前施卫东已持有的股份、和本次发行后通过各种途径新增的股份)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部非财产性权利(统称“表决权”),使得新疆兵新建合伙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施卫东变更为新疆兵新建合伙,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丝路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3、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 年 10 月 15 日,德力股份与新疆兵新建合伙签署《安徽德力日用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根据德力股份的经营发展需要,德力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17,585,200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1,962.15 万元。新
疆兵新建合伙拟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2025 年 10 月 15 日,
德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与新疆兵新建合伙签署《合作协议书》,新疆兵新建合伙拟参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二)表决权放弃安排

公司与新疆兵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10 月 15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以本次发行成功为前提,施卫东拟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安排为:

表决权放弃期限为自新疆兵新建合伙认购德力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以下简称“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期限届满后若施卫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新疆兵新建合伙持股比例不足 15%(含 15%),则表决权放弃期限延长至新疆兵新建合伙持股比例高于施卫东持股比例超过 15%之日止(不含 15%)。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施卫东同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放弃弃权股份对应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部非财产性权利(统称“表决权”),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前述权利。

为巩固新疆兵新建合伙控制权地位,在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施卫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调整其持股结构,使施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合计持股比例低于新疆兵新建合伙,确保新疆兵新建合伙取得第一大股东地位。此后,施卫东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整持股结构,协助新疆兵新建合伙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

表决权放弃期限内,施卫东不得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亦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并通过逐步调整持股结构等途径巩固新疆兵新建合伙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新疆兵新建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丝路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若本次发行未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以下统称“本次发行失败”):(1)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就本次发行出具的核准或注册文件;(2)发行过程中未能满足《合作协议书》及本次发行相关方案约定的认购条件(如新疆兵新建合伙未足额缴纳认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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