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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2:58:28 股吧网页版
德力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利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利芳)

尊敬的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高利芳,系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述职,请予审议。

一、履职基本情况

(一)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会计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具备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能力,履职期间始终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二)会议出席及履职参与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董事会会议: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实际出席 9 次,出
席率 100%。在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对议案和相关资料认真研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审议议案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 3 次),本人现场出席 1 次,委托出席 3 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股
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履职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委员会专项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核。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具体出席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参加会议 8 次,出席会议 8 次,出席率 100%;提名委员会应参加
会议 1 次,出席会议 1 次,出席率 100%。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
席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出席率 100%。

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每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协议、重大投资方案、对外担保事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方案等,主动向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询问议案背景、实施细节及潜在风险,充分参与会议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及是否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进行独立判断,确保表决行为客观公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参与了 2024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勤勉尽责,通过微信、电话、网络/现场会议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对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意见,并借助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内部治理、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影响等信息,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财会类专家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
充分发挥财会专业专长,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报告编制、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结合本人在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核算及会计实务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个工作日。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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