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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8:47:44 股吧网页版
索菲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飏先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郭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飏,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本科,中山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律师、经济师,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99 年 9 月起任职于广州方圆至成律师事务所[后改名为“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现任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联合会常委、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本人亲自出
席会议 4 次,其中现场出席 2 次,通讯方式出席 2 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
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列席了 2
次股东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独立董事召开 3 次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并审议了《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时积极提出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态以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客观、审慎的专业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前述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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