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17:05:27 股吧网页版
清新环境: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8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参与竞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金象”)100%股权。若国润水务本次竞买成功,国润水务将持有眉山金象 100%股权。

2.若国润水务本次竞买成功,其竞得眉山金象 100%股权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参与竞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授权国润水务管理层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确定最终摘牌价格,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国润水务能否摘牌成功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眉山金象 100% 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5,620.00 万元。根据全资子公司国润水务的战略发展需要,为推动业务发展,巩固和拓展水务市场占有率,国润水务拟参与竞买眉山金象 100%股权。

由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竞买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至

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鸿已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8666937X5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B 座 19 楼
5.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17 日

6.经营期限:2013 年 12 月 17 日至 2063 年 12 月 16 日

7.法定代表人:刘强

8.注册资本:498,248.2528 万元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节能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74.69842%,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关联关系说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持有清新环境 42.1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12.历史沿革、近三年主要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是经四川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国资委批准,整合四川省属生
态环保资产,设立的省级生态环保综合服务平台,是四川发展(控股)公司旗下“川发实业”板块重点企业。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近三年业务覆盖水、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