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
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
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机
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
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
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
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第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还应包括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
用管理、预算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内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专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并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条 公司不断建立起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
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不断完善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
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不断完善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
和监督机制,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章 主要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不断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
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督导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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