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建华已离任)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骆建华,出生于 1964 年 6 月,无党派人士,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
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副会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桑德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2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
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44 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未能亲自出席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会议
12 12 12 0 0 否 4 4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2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组织提名委员
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4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廷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候选人;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提名田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候选人;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志轩先生、谢广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子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秘候选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2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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