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治国)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治国: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讲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与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数量经济学会与上海财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复爱绿色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无缺席情况发生。其中,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间,本人作为召集人主持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年终奖金分配情况;作为成员参加审计委员会 4 次会议;作为成员参加提名委员会 2 次会议。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召集人主持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对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事项进行审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
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定期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掌握公司整体运营、财务状况及内控体系执行情况外,本人尤为注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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