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43:11 股吧网页版
雷柏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连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刘勇,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7 年,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鹏信瑞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市公司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弘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市公司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非上市公司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 10 日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符合《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实际出席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会 2 2 0 0

董事会 7 7 0 0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对该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2025年度工作期间,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沟通。作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凭借自身的工作经验与专业知识,在年度审计开展之初,与治理层、审计机构共同确认审计计划;在期末审计期间现场沟通审计结果,包括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签字会计师针对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内部控制,并
就经营成果,账目合规及内部控制的合规展开问询,从会计的专业角度出发,核查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委员,就审计提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保持持续关注并跟进,评估公司年度内资产减值测试合理性并关注长期应收款的风险性以及海外收入确认依据,并持续与管理层沟通跟进。

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积极与内审部门沟通,就相关事项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职责。
(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1.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 年度任职期间,利用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在述职报告中公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