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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2 18:47:27 股吧网页版
闽发铝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均采用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
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
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
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一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除此之外,2024 年全年公司及子公司没有提供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4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已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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