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翔)
本人作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翔,男,198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联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第一创业证券电子行业分析师;国信证券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太平洋证券研究院副院长兼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开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兼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现任上海熵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首席分析师;广东省发改委半导体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本人应出席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召开股东
会 2 次,本人应 2 次,实际出席 2 次。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
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本人
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 2025 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进行监督,履行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人员结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对提名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本人查阅了 2025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总结及计划,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审阅和监督。
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会议,本人对公司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定增、启动 202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行业发展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证券和财务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企业管理、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三、现场调研情况
2025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网络通讯,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传媒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利用在珠海、深圳出差机会,现场考察了珠海中京生产基地的运营情况,并多次在深圳与董事会秘书现场交流探讨公司发展情况。年度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符合相关规定。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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