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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1:00:44 股吧网页版
圣阳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由公司审计部具体负责实施,
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审计部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宝百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正信塑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方信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圣阳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圣阳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战略发展、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管理、企业文化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采购业务管理、生产管理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资金管控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公司内部环境

1.1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股东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以及相关的议事规则和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重大决策事项须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完成党建入章、制定“三重一大”讨论事项清单及决策程序,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经理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公司党委支持股东会、董事会依法履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董事会除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职权外,还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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