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ST未名 公告编号:2025-05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 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司的联席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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