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ST未名 公告编号:2026-017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
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予以核算; 公司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每半年发放一次。2025 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 808.87 万元。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强化激励约 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与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方案
1、在公司(含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贡献、个人能力、工作胜任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岗位履职情况综合核定。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或年度考核结果按考核周期发放。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
4、公司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参考独立董事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公司对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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