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艳红)
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蔡艳红,1974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广东华升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曾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与了全部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同意票。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期
告期内会议 数 数 缺席次数 内会议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次数
15 15 0 0 4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此外,本人积极、详细地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指导公司在取消监事会后进一步明确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专业素养、执业能力及履职匹配度等进行了全面、审慎的核查,确保拟任人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保障公司稳定运作管理基础,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2025年,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就公司利润分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6天。本人在现场调研中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本人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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