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军)
本人杨军,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忠实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审慎发布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杨军,1970年11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济南市审计局事务所、济南市审计局商贸审计处、山东华幸化工集团,现任山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期
告期内会议 数 数 缺席次数 内会议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次数
4 4 0 0 1 1
(二)履职期间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履职期间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情况,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质量和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结合自身专业,本人关于公司年度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并采纳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凭借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5天,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对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其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参与了该事项的审议过程。经审核,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服务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专业、
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在此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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