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人员情况: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其余部分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报价材料进行查阅及对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聘文件评分表进行审核后,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 12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年报工作安排,与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共同研究了审计人员配备、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重点,时间安排等事项,督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期保质的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四)2026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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