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阳)
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夏阳,男,61岁,中国国籍,现任于北京华达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曾任于天津药物研究院,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经理,武汉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总经理,北京紫华康泰医药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博智创盛医药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经理,Frost & Sullivan中国区医药副总裁。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与了全部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同意票。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期
告期内会议 数 数 缺席次数 内会议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次数
15 15 0 0 4 4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专业职责,完成以下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相关薪酬制度进行了审议与建议,审核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补选独立董事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执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参与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变更审计机构等事项,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合理、完整、有效。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就公司利润分配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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