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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45:55 股吧网页版
ST未名: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未名医药”)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 000332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所涉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2019 年 12 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未名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四项药品技术及吉林未名天人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未名公司”)100%的股权抵偿未名集团占用的资金及利
息,该抵债事项已经在 2019 年度进行了账务处理,2019 年至 2024 年年审会计
师对该抵债资产的价值确定对未名医药公司历年财务报表均发表了保留意见。
1、抵债的剩余两项药品技术

抵债的四项药品技术,其中两项药品技术已于 2021 年进行处置,处置金额均超过评估价值。对剩余的两项药品技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获取了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报告以及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报告,阅读了该两份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查评估方法的合理性、估值模型、假设和个别修正参数等关键数据,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

(1)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提成率、无形资产回报率是否具有代表性和适当性;
(2)评估预测期相关新药收入规模及单支产品定价是否适当。

基于上述情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确认未名集团抵债的剩余两项药品技术的公允价值是否适当。

2、针对吉林未名公司 100%的股权价值

未名医药公司聘请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经纬”)对吉林未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并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经纬仁达评报字(2020)第 2020042067 号评
估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阅读了该评估报告,并注意到前几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保留意见。2025 年 12 月因自然条件限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对吉林未名公司的野山参实施现场监盘,未能获取到有关野山参总体数量、参龄、参种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基于上述情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抵债的吉林未名公司100%的股权抵债价值是否公允无法确认。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改进措施

为推进消除原控股股东抵债资产价值确定所导致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结合资产特点,多措并举,强化资产管理,主动探寻资产市场机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谋划资产开发思路,确定合理的运营模式、通过挂牌处置等方式推动资产流转与价值实现。通过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盘活资产,促进资产价值合理确认,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该审计意见。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力争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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