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2025 年度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的所有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
事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学斌,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 年至 1993 年任湖南白沙矿务局会计,1995 年至 1998 年任
深圳华特容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8 年至 2000 年任深圳北方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01 年至 2003 年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20 年 5 月至
2026 年 3 月期间担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及经理、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监事、深圳智税联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思迈特财务咨询企业(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8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 8
次,实际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 8 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材料,会上本人认真阅读和了解各项议案及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均投了赞成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责任与义务,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相关事宜认真审议。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召集了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召开了 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针对议案中各项审计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协助公司与审计机构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1)2025 年 1 月 23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
召开,审议并通过《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审前)》;
(2)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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