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5 20:37:21 股吧网页版
双星新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新一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
工代表董事 1 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邹雪梅女士

2、独立董事:黄力先生、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曹薇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黄力先生(独立董事)、曹薇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程银春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吴培服先生、吕忆农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吕忆农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力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曹薇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黄力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吴培服先生、吕忆农先生(独立董事)、黄力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吴培服先生为召集人。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吴迪先生

副总经理:潘建忠先生、杨淑侠女士、邹兆云先生、葛林先生、李平女士、朱小磊先生、丁炎森先生、王琪先生、池卫女士、钱向飞先生

财务总监:邹雪梅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

以上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等能力。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号码:0527-84253042

邮箱:wudi@shuangxingcaisu.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三、聘任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金叶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均具备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花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号码:0527-84253042

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花蕾女士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见附件。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陈强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吴培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金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在公司担任内审部负责人;池卫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郑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孙化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陆敬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化斌先生、陆敬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其离任后将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