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在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吕忆农,男,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现任南京工业大
学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7 次,实际参加会议 7 次,
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实际参加会议 3 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相关报告进行审议。
(2)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进行审议并表决。
(3)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董事会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在董事会各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严格审核、重点研究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薪酬方案、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职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定价依据进行了审查,结合上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事项、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聘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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