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围海股份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2 号)核准,围海股份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13,850,06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87 元,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2,469,999,995.8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73,850.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7,726,14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7]第 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支付上述外部费用 21,273,850.0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448,726,145.7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2,495.8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36.60万元;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06.54万元,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2,702.43万元,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41.20万元。
鉴于用于“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的募集资金本金已支付完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于2023年6月26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1.88万元转入天台投资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450.89万元(包括实际已支付但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列支的发行费用741.39万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1)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57,0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50.8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针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天台投资公司、建塘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围海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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