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423,07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500.00 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 490.32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09.68 万元。根据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经调整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 7,000.00 万元,“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 4,000.00 万元,“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409.68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8,600.00 万元不做调整。同时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7,00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35.7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总投资规模由调整前的 13,951.32 万元调整为 7,873.5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 7,000.00 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并对项目建设内容做了调整。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 LED 智能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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