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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5:53:57 股吧网页版
奥拓电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维护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目标,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财务部、审计部等进行沟通、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等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也对公司研发项目、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持续提升监督效能,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4年2月5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5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年8月7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

(四)2024年9月10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五)2024年10月28日,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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