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19:16:01 股吧网页版
奥拓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26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矫人全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另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权益,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4人调整为42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量由
300.00万股调整为296.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核查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董事杨四化先生、矫人全先生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96.00万股,授予价格为3.4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核查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董事杨四化先生、矫人全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