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8 16:36:00 股吧网页版
史丹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2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和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向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60 亿元,松滋新材料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松滋新材料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担保进展

2025 年 6 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签署了两笔《保
证合同》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保证合同 1:公司同意为债务人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签署的主合同(合同编号为
HTZ420626800LDZJ2025N006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陆仟伍佰柒拾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

保证合同 2:公司同意为债务人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债

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签署的主合同(合同编号为

HTZ420626800LDZJ2025N001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币

种)人民币(金额大写)玖仟捌佰伍拾捌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

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

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

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

三、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使

担保方持 被担保 用担保

股比例 方最近 经审批 本次担保 本次担 剩余可 额度占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穿透式 一期资 总担保 前已使用 保后已 用担保 上市公 关联
持股比 产负债 额度 担保额度 使用担 额度 司最近 担保
例) 率 保额度 一期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