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文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本人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任期届满离任,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7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经济学
硕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本人曾任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洪泰新动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伙人;青岛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洪泰基金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山东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基金业协会会长;山
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8 月
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会,本人对提交
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本人充分发表了自
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李文峰 2 0 2 无 无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
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审议了包括《关于
公司 2025 年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
部控制、战略规划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业务开展情况,2025 年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
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
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结果产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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