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 1,504,710,471 股,其中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
公司 34,638,659.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940,143.62 元=1,470,071,812 股×0.002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019539 元,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019539元/股=2,940,143.62÷1,504,710,471)计算,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019539。
2、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3、因此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4,710,471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34,638,659 股 后 可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数
1,470,071,812 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02 元人民币现金。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4,638,659 股后的 1,470,071,81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
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2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86 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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