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控股股东终止转让公司股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瑞康医药(002589)6月3日公告,因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张仁华与岩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24年8月,张仁华与岩泉8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7600万股公司股份(占比5.05%)转让给岩泉8号基金,转让价格为2.13元/股,转让总价款为16.19亿元。
补充协议显示,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张仁华已收取的首期转让款500万元,由其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30日内无息退还给岩泉8号基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仁华持有公司2.01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39%。
公告称,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瑞康医药5月30日收盘价为2.98元/股,涨幅0.68%。
核校: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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