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柳喜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独董个人基本情况
柳喜军,1966年出生,汉族。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历任烟台市财政局科员、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烟台海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嘉信安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9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2次,其中出席2次,以委托表决方式参加会议0次,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信息披露质量。
2、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参加了2次会议,关注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实施及人员选拔提名、考核、薪酬发放等方面的动态,对董监高2025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评价,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研讨,就公司发展战略、产品战略、技术与创新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一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及事项客观公平的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相关工作的要求,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监督,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内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工作,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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