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8:57:22 股吧网页版
万安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向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航机械”)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6 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 2,800 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 200 万元。

2、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安徽万安环境生产所需电力由安徽万安变电所提供,安徽万安环境需向安徽万安支付工业用电费,2026 年预计 450 万元。

3、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6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 1,000 万元。

4、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浙江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奕隆”)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 HCU
(液压控制单元)产品,2026 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 6,000 万元。

5、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向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驭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制动主缸总成等配件产品,2026 年意向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 900 万元;公司向同驭科技采购产品及技术开发服务,2026 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 200万元。

6、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租用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闲置的办公楼、住宿楼、员工食堂,用于公司技术及管理人员办公、员工住宿及员工用餐
之用,其中办公楼租赁费 260 万/年,宿舍租赁费 250 万/年,员工食堂租赁费 31
万/年,水电费按实际金额收取,租赁费预计 541 万元/年,租赁期 3 年,租赁费总计 1623 万元。

(二)关联关系

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万安环境为万安集团控股子公司;万航机械实际控制人的父亲袁文达为公司控制人之一陈利祥的妹夫;浙江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万泽基金”)(万安集团对万泽基金的出资比例为 90.75%),万泽基金持有华纬科技 4.49%的股权;浙江奕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同驭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陈锋、傅直全兼任同驭科技董事。

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6 年度预计 董事会审议通 2025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合同金额 过的 2025 年度 生金额

金额

万航机械 200.00 200.00 123.89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安徽万安环境 450.00 450.00 206.07
商品、提供服务

同驭科技 900.00 500.00 665.50

小计 1550.00 1,150.00 995.46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万航机械 2,800.00 2,600.00 2,491.7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