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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6 21:34:29 股吧网页版
恒大高新:关于拟转让出售全资子公司应收债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出售全资子公司应收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大互联网”)计划将涉及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奇热”)股权的一笔应收债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对外转让出售。虽然交易各方已就本次交易的付款进度、保障措施、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本次交易价款为分期支付,付款周期相对较长,存在本次交易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交易协议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审议通过且协议各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本次交易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互联网和曹振军签订了关于《长
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了恒大互联网向长
沙奇热公司增资 2,000 万元,并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办理完成了增资事项的工
商变更登记,恒大互联网持有长沙奇热 10%股权。在《补充协议》中曹振军向恒大互联网作出了长沙奇热 2018 年到 2020 年的三年业绩承诺,因长沙奇热未能达
成约定的业绩承诺,触发了回购条款。2020 年 10 月 10 日,恒大互联网与曹振
军签订《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曹振军在 2021 年
2 月 28 日前回购恒大互联网持有长沙奇热 5%股权。2021 年 6 月 23 日,恒大互
联网与曹振军签订《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二》,约定恒大
互联网持有长沙奇热 10%股权均由曹振军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予以回购。
自《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及恒大互联网高管多次赴广州向债务人曹振军当面催索,敦促曹振军履行回购股权义务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恒大互联网多次向曹振军发送了《关于贵方履行回购义务的函》,书面敦促债务人曹振军按约支付股权回购价款,该函件对方均予以确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债务人曹振军已累计支付股权回购款 100 万元,尚欠恒大互联网股权回购款本金 1900 万元及利息 1087.77 万元。该笔应收债权对应的恒大互联网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为 0 万元,账务处理情况如下:

根据恒大互联网与曹振军签订《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及《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二》,公司将该笔对长沙奇热的股权投资转为对曹振军的应收债权(其他应收款);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分别对该笔应收债权未收回部分计提坏账准备585 万元、935 万元、380 万元。

为提升公司资产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加速资金回笼及增加现金流,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互联网决定将其对曹振军的应收债权(含本金、利息)及其相关权益,以 63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联德”)。经核查,债务人曹振军的资产状况显示,其名下所有资产价值的总和已不足以清偿该笔债权,且低于该笔债权转让价格。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互联网就事项与长沙联德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出售全资子公司应收债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交割日,正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宜。

为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所有股东的利益,依据谨慎性原则,恒大互联网将在收取本交易的最后一笔款项后,配合长沙联德及曹振军处理涉及的长沙奇热 10%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注册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 1 号、3 号德普五和企业园一期 1
栋 205

4、法人代表:黄望龙

5、成立时间:2010-07-12

6、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557637498X

8、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发;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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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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