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3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5 月 19 日
授予数量:850 万份
行权价格:5.5 元/份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19 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向 108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85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5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1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333.1157 万股的 3.53%。
其中,首次授予 85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预留 15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5%。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108 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根据授予时间确定。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期间从其规定。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则激励对象可根据以下行权期及时间安排分批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其行权安排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一致;若预留股票期权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其行权时间与首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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