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1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32 号文件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该解释明确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五项内容,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
施行。
为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与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
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除
本次变更的政策外,其他未涉及变更的内容,仍继续遵循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变更实施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顺应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修订要求作出的合规调整,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客观、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变更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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