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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9 17:48:43 股吧网页版
日上集团: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为提高子公司的整体融资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5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以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10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4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基于银行授信业务需要与部分银行签订 6 份担保协议,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5 家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 5,8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
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 4,700 万元人民币。

4、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门多富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 4 份《最高额保证合
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分别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厦门多富进出口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限额:分别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5,800 万元、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 3,000 万元、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 4,700 万元、厦门多富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 2 份《最高额保证合
同》

1、债权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分别为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限额:分别为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 3,000 万元、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5、保证方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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