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内部机构(包括各部门、分公司或办事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
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公司配置专职人员从
事内部审计工作,专职人员的数量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内部 审计部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的专业能力:
(一)掌握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程序;
(二)通晓内部审计内容及内部审计操作技术;
(三)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流程及相关的经济业务知识;
(四)了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九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
配合内部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开展审计工作、忠
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职责及总体要求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
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 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 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 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 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 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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